江西乐平:鸡公岭山脚下村民与采矿企业的“拉锯战”

2022-08-21 21:04:20  来源: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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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说的这座鸡公岭位于江西省景德镇乐平市乐港镇境内,鸡公岭山脚下错落着中房村、朱家村、丁家村等村落,这里山清水秀、民风淳朴、和谐自然。但是,自2008年起,一家墙材生产企业在鸡公岭山脚下建成后,这里的宁静被迅速打破,村民和企业主的矛盾被持续激化,双方你攻我守,互不退让,各种维权方式轮番上阵......

鸡公岭现状

      2007年底,乐平市乐港镇政府为了发展经济,通过招商引资,由四川商人周成军出资,在鸡公岭山脚下创办龙溪煤矸石建材有限公司(下称龙溪公司),主营煤矸石制砖。2007年12月5日,该公司与龙溪村委会中房村民组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租赁位于该村民组鸡公岭庙背山下土地38亩,其中,厂房、车间、宿舍占地约为20亩,取土面积约为18亩;约定租期为10年,自2008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三万元。

      2008年,该公司法人突然由周成军变更为了时任龙溪村党支部书记吴继泉的女儿吴惠萍,实际控制人则成了吴惠萍的丈夫韩富林。

      至于周成军的离开,有村民说是因为韩富林经常用周成军投资的机械和燃油挖掘、盗卖页岩土和煤矸石等国家原生资源,所得收入均不入公司账,造成该企业持续亏损,迫使周成军走人。

      2011年6月,中房村民组为了约束龙溪公司倒卖资源,与该企业主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只许其取土制砖,不得直接卖土。但事实上,龙溪公司实际控制人韩富林通过运作,暗中早已于2008年11月向乐平市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了采矿许可证,并且,该证在2010年10月得到了国土部门的延续批准。由于其从原来的盗卖资源变成了执证挖矿,致使中房村民组与其签订的上述补充协议等于废纸一张,根本起不到约束作用。

售卖原生资源的重型货车

      需要说明的是,乐平市国土资源部门在给龙溪公司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未经过法律规定的“招拍挂”程序,当地群众也更不知情,有暗箱操作之嫌。

      2012年10月,韩富林又一次向乐平市国土资源部门办理了国有资源有偿处置及变更登记手续(有效期:201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7日);开采标高+20米、下延至+5米。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因把煤矸石焚烧成粉末后再卖给水泥生产企业价钱会更高,为此龙溪公司就地持续焚烧煤矸石,导致周边环境受到严重污染,鸡公岭大面积松树林被毒烟熏死。时任乐港镇林业办主任陈刚为了逃避玩忽职守责任,串通树商砍伐出售已死树木欲销毁证据,但是,遭到了丁家村群众向森林公安机关举报。经鉴定,盗伐林木面积高达30.9亩,蓄积229.5立方米、材积149.2立方米。后来,乐港镇林业办主任陈刚等人虽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但龙溪公司及其负责人却毫发未伤。

      无奈之下,当地群众只能选择边投诉,边寄希望于中房村民组,希望中房村民组在2018年1月1日租地协议到期后,不再与该公司签订新的租地协议,届时以此赶走这个挂羊头卖狗肉的企业。

      但在此期间,大量的原生资源被龙溪公司卖掉,最多时一天对外运售200多车,每车重达70多吨,大半座高达百米的山体被挖成了深达20多米的矿坑,把鸡公岭变的满目疮痍。

鸡公岭远景

      在艰难的等待下,终于到了2017年底,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中房村民组拒绝与龙溪公司续签租地协议。村民眼看着即将胜券在握时,但新的意外出现了,乐港镇工业办主任袁文利用职权,在只有韩富林亲友等9人参加的租地协调会上,代替村民大会集体决策,伪造民意,用时值村委换届正在封存期间的龙溪村委会公章,强行在土地续租协议上盖章。在场的龙溪村干部提醒袁文,一旦出了事是要负责任的,但袁文表示,出了问题他负责。

      此后,乐平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该协议,“迅速”为龙溪公司再次办理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

      袁文的举动让群众漫长的抗争和期盼彻底化为了泡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导致村民长期到处举报,给当地党委政府的信访稳定工作带来了大麻烦。

      龙溪公司的临时用地手续获批不久,韩富林未经规划,又多占10余亩集体土地擅自扩大公司建筑面积,并把企业更名为景德镇市龙溪富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让妻子吴惠萍继续当法人,聘任夏长喜为总经理,宣称公司已成功转型为利用工业废物生产免烧免蒸绿色环保墙材的高科技企业。

      但是,群众发现,转型后的该企业在经营期间仍然把装满资源原土的车辆夹在拉砖的车队中向外运售。

龙溪公司经理夏长喜(视频截图)

      2019年11月,龙溪公司再一次向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国有资源有偿处置和生产规模变更手续(有效期:2019年11月5日至2029年11月5日),由原来的31.5万吨每年变更为了130万吨每年。当地村民认为,其内在含义显然是不把鸡公岭彻底挖干卖净绝不罢休。

      在持续投诉无实质性进展的情况下,当地村民被迫选择了私立救济方式,自发组织围堵企业大门,以此阻止该企业打着卖砖的幌子继续卖土。

      但此举引起了龙溪公司及其负责人的极度反感。为了回击长期持反对意见的群众,该企业委托当地某律师事务所编制短视频,把有关村民称为恶势力在网络上传播;公司经理夏长喜更是利用社交平台连续播发颠倒黑白的内容,欲利用舆论压力把当地公安机关绑上战车,借警方之手为其清除障碍。

村民的投诉材料(部分)

      2021年4月,双方的“拉锯战”受到了媒体关注,“江西日报”和“江南都市报”先后以《乐平一公司缺证挖矿十余年》、《乐平市乐港镇,挖山毁林取土采矿现巨坑》为题对龙溪公司的部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披露。文章指出,多年来龙溪公司使用的土地性质仍然是村集体土地;一直未依法办理“建设规划许可证”,其建筑物应属违法建筑;并且在2020年环保督察回头看行动中,发现该企业沉淀池有渗漏现象。

      在媒体的关注下,2021年4月6日,乐港镇政府下发通知,责令该企业暂停生产。龙溪公司在申请复产无果后,委托法律顾问单位向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状告乐港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

      2022年3月30日,应上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当地政府责令龙溪公司对被破坏的矿山进行生态修复,但是,在修复过程中所产生的大量原生资源被龙溪公司用大型货运车队日夜不停地往外运售。

乐港镇政府给村民答复意见书(部分)

      2022年7月22日,韩富林指使公司经理夏长喜再次委托一家名为“法治阳光”的网站录制和传播视频,把起诉乐港镇政府事件故意放大,贬损当地党委、政府形象;并且继续把阻止其卖土的群众称为恶势力,斥责镇派出所不作为;同时,隐瞒群众维权动机和事实真相,邀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行政法副教授张继荣给视频内容作点评,以达到混淆是非、误导公众的目的。

      十多年来,韩富林让妻子吴惠萍以及后来招聘的经理夏长喜共同充当其马前卒,自己始终躲在幕后投机操控、利用出售原生资源积累了亿万财富,用得来的不义之财购买豪车和房产,还在鸡公岭不远处斥巨资为其母亲和未去世的父亲各修建了一座大型超豪华墓地。

不明真相的副教授为视频作点评(截图)

      最为遗憾的是,当地群众虽持续抗争了这么久,最终还是未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好鸡公岭。租出去38亩,竟导致鸡公岭大量国有资源和集体400多亩山地林地消失,这种结局着实令人痛心。用他们的话说,十多年的投诉经历,等于是受尽了推诿扯皮所带来的失望和屈辱。

      据乐港镇政府(2022)1号《信访处理意见书》显示,确认了是镇工业办主任袁文在2017年12月30日,用龙溪村委会的公章为龙溪公 司的租地协议盖的章。

      另据乐平市纪委(2022)第9号《通报》显示,2012年3月至2021年12月期间,龙溪公司因山地租赁与中房村民组群众产生纠纷,乐港镇相关工作人员在调解中违规操作,同意企业主与村民以个别签字的方式代替村民大会集体决策,导致部分村民采取堵路方式影响企业生产,并且该企业还存在超范围使用林地、相关部门违规为该企业临时用地四次延期等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分别给予时任乐港镇党委副书记刘灯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徐志华等7人诫勉谈话处理。但不知为何,该通报却唯独漏掉了明显涉嫌滥用职权的乐港镇工业办主任袁文。同时,既然上述责任人已经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为什么处分的不严重?

当地纪委《通报材料》(部分)

      一个被当地村民常年投诉的企业竟然能迅速壮大,这本来就不合乎常理。法律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不能以任何协议方式处置任何国有资源”,但龙溪公司不经“招拍挂”等法定程序,竟能轻松获批采矿许可证件,且当地自然资源部门连续四次违规为该企业办理临时用地延期手续,使用期限长达14年之久,到底是谁在为其开绿灯;又有谁敢站出来公开解释如此处置国家资源的合法依据在哪;即便该企业后来是属于有偿开采,那么他到底缴纳了多少钱;这里边是否存在利益驱动、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

      村民表示,只要上述疑问一天得不到答复,他们针对龙溪公司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的举报就一天不会停止。

      小贴士:《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江西省国土资源厅2018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严格临时用地使用和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临时用地批准的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期满确实需要延长使用期限的,最多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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