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的商丘市鑫隆驾校,私刻公章办理土地使用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手续,2020年9月媒体曾联系时任道路道路运输管理局常局长及李口镇党委书记,他们都表示睢阳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如今已经过去近两年,鑫隆驾校还在正常营业,主管部门也没有公布调查结果。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高辛镇江陈楼村索庄索冰冰等人向媒体反映,商丘市鑫隆驾校采用非法手段办理的手续竟然正常使用,驾校也一直在经营。
2022年7月25日反映人索冰冰对媒体讲“他曾向商丘市睢阳区信访部门反映商丘市鑫隆驾校私刻公章办理驾驶员培训学校手续,2019年中旬商丘市睢阳区李口镇政府给我们一份信访处理意见书内容是:商丘睢阳区古宋分局调查终结,2018年8月2日以刘鹏(商丘市鑫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移送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睢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刘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又能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刘鹏不予起诉,睢阳区运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确认被许可人取得的许可事项不符合该行政许可事项法定条件于2018年11月21日下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该驾校许可证豫交运管许可商字411403009234号被撤销,后商丘市鑫隆驾校通过整改后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资料,通过检查审批于2019年3月份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豫暂管许可商字411403011877号)。而这份处理意见书存在疑点众多:
1、2018年11月21日下达撤销了行政许可决定,可鑫隆驾校如今使用的为什么还是2011年12月22日办理的营业执照
2、该驾校(豫交运暂管许可证是2019年3月份为什么没有具体日期
3、既然第一次通过伪造土地所公章等非法手段办的手续那证明土地使用不合法,为什么短短四个月左右就通过审批了?
4、处理意见中的通过整改,那土地使用不合法那整改的是什么
5、2011年就取得了营业执照,2018年才私刻公章,这里想隐瞒什么?
因处理意见不合理我们也没有在上面签字,更可疑的是近期由于我们一直向有关部门反映,驾校所在地李口镇负责祥和社区的村支部书记给我们打电话,劝我们和解。2020年8月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在社区内办驾校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当地政府依法整改,可根本没人理会,驾校依然还是原样,2021年原李口镇原党委书记和睢阳区道路运输局常局长就声称,睢阳区纪委已经介入调查可如今已经两年多也没有结果,这不明显有人收到好处在充当保护伞吗?”
法律界人士解读:
使用假公章办到的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许可证都是无效的,如果依然在使用属于无证经营。
鑫隆驾校如今使用的还是过去的营业执照,李口镇给的处理意见却是已经撤销了行政许可这是为什么?睢阳区纪委介入调查已经近两年还没结果,难道真如反映人所说有人拿到好处在充当保护伞?对此我们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