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燕梳楼
94年出生,身高1米72,面容姣好,兼职模特。
说这女孩是全县最美辅井,应该没有人有意见,否则也不至于前仆后继,睡倒半座城。
关于这段香艳大瓜大家基本也都了解了,昨天点到为止,读者留言说没有说透。现在既然新华社也就此点名批评了,我就继续多说几句。
第一,说说这事怎么传开的。
一个女辅井,性敲诈了9个好色之徒,其中7人是公职人员。这事有点丢人。
估计当地法院判完之后,也没有多想,直接就按程序挂网上了。有个好事的律师呢,可能觉得这女孩有点冤,就在微博上把判决书贴出来了。
从20岁到25岁,一个女孩最好的年纪啊,被几个老男人糟蹋完了,可能分手费要的有点高,9个人一共370万,然后以敲诈罪给判了13年。
罚没非法所得370万之外,还被处以500万罚金,一周内交清。
没想到刚过几分钟,就接到当地警方电话,要求删贴。
互联网时代的有趣就在于,越删网友越好奇,传播的速度就越快,范围就越广。
最后连国社都看不下去了,高声厉喝:
面对公众质疑不能删贴了之,公开解答才是正理!
但当地要是好解答,也就不会藏着掖着的了。
毕竟事情不算大,侮辱性极强啊。
第二,说说这事怎么案发的。
铺天盖地都是八卦,难道没人关注这事怎么案发的?
按说这么个见不得人的事儿,不管是分手费也好敲诈勒索也好,双方都接受也算是达成和解,即使这钱给的肉疼但也只能订栽了事,谁也不会对外说。
关注到判决书中,女孩是自认为有自首情节的,但没有得到法官认可。
这显然也不是符合逻辑的,连续作案屡屡得手,这些睡后收入得来的太容易了,怎么会突然自首?
是良心的发现还是道德的感化?当然都不是,咱们看一下时间点。
2019年4月,她从第9个男人那里分三次拿到了108万。1个月后,这名副局长男人就被免职了,6月4日当地纪监委正式调查。
再来看许燕的案发时间,正是半个月之后的6月19日。
这就很明白了,正是这位副局长的贪腐行为牵连出许燕,然后又通过调查许燕的转帐记录和银行流水,才发现许燕背后的男人们。
否则,她到现在睡的可就不止半座城了。
看到没有?无论是舆情爆发,还是东窗事发,都是偶然的。
嗯,偶然的。
第三,说说凭什么能睡倒半座城。
开篇也交代了,女孩身高172,兼职模特,加上制服诱惑,确实有点撩人。
疑似女孩的模特图片
如果你不相信,可以看看网传她的工作照和艺术照,是不是有点同情起这些老男人了?
不能否认,男人嘛都是下半身动物,但这肯定不是理由。君子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看到漂亮女人就想上,不是淫贼就是狗。
何况,作为受教育多年的公职人员,执法者,更应该公德有边界私德有底线。
看看许燕床上的这些男人们,四个公安系统的,二个医疗系统的,还有一个教育系统的,级别还都不低,不是所长就是院长,还有两个副局长。
掀翻半座城有点夸张,但也不无道理。毕竟在那个全省十大贫困县的苏北小城,圈子就那么大,女孩能同时和不间断和多人保持关系,时间管理也是杠杠的。
要不是最后那个副局长因其它问题案发拨出萝卜带出泥,估计许燕还能继续一江春水向东流。
说到这个副局长,不得不多说几句。此前就被敲诈过20年了,没两年就忘了这茬,竟然又能在一起滚订单,这到底是不差钱还是觉得自己魅力大?
然后睡了一个月,又被女孩敲去108万,就这智商也能混上副局长,我也算是五体投地。
怎么就管不住裤裆里那二两腊肠呢?
第四,说说大家对判决的反应。
其实吧,也不是所有人都冲着香瓜来的。
很多人和那位良心律师一样,也是觉得这案子判的有点不公平。
白睡了人家女孩,然后再把人家抓了判了,把钱再给找回来,没这个道理。
最辣眼睛的是,这九个老色鬼竟然摇身一变成了“受害人”,虽然就案说事这表述也没毛病,但第一次觉得这三个字好讽刺!
现在案发了,啥也不说了,从判决书来看,虽然没有认定自首情节,但对认罪态度较好还是认同的,符合从轻判决的政策。
但怎么判的呢,罚没370万非法所得,另处罚金500万元,然后还得坐13年牢。
这个就有点过了。想当年重庆雷公案中的赵红霞,团伙设局作案且涉案金额高达500万,也不过才判二年缓二年,这女孩何德何能一判就是13年?
这难道是想祸害监狱长的节奏?
再说去年案发且影响极大的张家慧,贪污受贿4375万,最终才被判18年,罚款400万,比这女孩还少罚了100万。
你看,判案这么专业的事,能不能用点心?
远的不说,就说把她供出来的刘副局长,贪了70万,虽然咱也不相信就贪这么多,也不过才判了两年半,罚金20万,这差距也太大了吧。
所以让人不能不联想,都说警法一家,会不会是报复性判决?
另一个让人质疑的是,其中两个所长级别的人物,竟然都拿出了高达百万之巨的封口费来,作为全省十大贫困县之一,人均年收入才一万六的小县城,这么多钱哪里来?
仅仅靠一年十来万的工资攒下来的?
在新华社拷问之后,当地纪委回应称7名公职人员已分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等党政纪处分。
这就完了?被糟蹋的判了13年,耍流氓的倒全身而退了?
不查查这些巨额收入哪来的?难道这背后就刘副局长一个人搜刮民脂了?
作为执法者,主动配合完成敲诈,又该当何罪?
被嫖者重判,白嫖者从轻?
法院不能这么拉偏架。
第五,女孩到底冤不冤?
我相信,每一个女孩生来都是纯洁的。
大专毕业,刚献身井察事业时,想必女孩也是怀着一腔热血与正义,肯定不会是为了实施敲诈才选择这个工作吧。
谁知道工作不久,就被所长征服了呢?当然现在人家所长成了受害人。
但这第一次,到底是被利诱还是被胁迫甚至是被强迫?不得而知。
这一年,她还不满20岁。我不相信这样的年纪,她就能有如此心机,而且一出手就是100万起步。
这里只有两个原因,第一被抛弃后怀恨在心,既然不谈感情那就谈钱吧。第二发现这所长外财不少,所以动了敲诈念头。
然后第二个第三个,发现男人都一样,全是下半身思考动物,于是业务越来越熟练,到最后都做到同时不间断的时间管理了。
再来看判决书,女孩先后以“怀孕讨说法”,赚到了370万的睡后收入。但从描述上是有区别的,那么法院是如何认定哪次是真怀孕哪次是假怀孕的?
如果是真怀孕而流产,那么这些钱算不算敲诈?如果说是打胎费,补偿费,青春损失费,也没毛病吧,那么她可以要1块,也可以要100万,关键是双方愿意,怎么就成敲诈了?
都说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都是耍流氓。从怀孕要说法来看,如果有一个真的动了情,说这孩子我要了,我想女孩的敲诈都不会得逞。
可惜,她一个都没碰到。全是只想着她身子不想过一辈子的负心汉。
我想这也是让一个年轻女孩越滑越远的主要原因。就允许你们可以耍流氓,就不允许我要补偿?
现在倒好,五年青春白费了,还倒贴500万,另坐13年牢。
睡她的9个老男人不仅能把钱要回来,还能全身而退。
法律再有弹性,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家小姑娘啊。
估计她自己也觉得冤,然后坚决上诉了。
最后说两句,这事儿大家八卦一下就好,也别上纲上线。
但还是没想通这女孩到底有多大魅力,能让刘副局长不惜飞蛾扑火,再次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小小的县城,圈子就这么大。以这女孩的姿色,再加制服诱惑,估计想入非非的也不在少数吧。
或许他觉得值得,20万也值,108万也值呢!
如果不是东窗事发事情败露,
有多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心里不是在闷喝一声:
放开那女孩,让我来!